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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低格!

    “小姐,看你长的细皮嫩肉活泼可爱的,怎么跟幺蛾子一样飞来撞去,知不知道素养?”一名穿着黑色套裙的秘书趾高气扬的盯着横冲直撞进来的女子咒骂,“低格!”

    在这座丽晶大厦,几乎没有人敢推她,说好听点她是总经理潘海泉的跟班秘书,说明白点,就是地下情人。

    叶仓依耳根子霎时发红,她从来没被人如此嘲笑过,更没听过这种说法。她四下望了望,发现公司里的人全是生面孔,顿时就嘟了嘴。

    “看你长的老态横秋,一定是检点过头了……我是叶全华的女儿,还不让开?!”她又要伸手去推那名艳丽的女子,却扑了空。

    秘书往一边退了几步,笑了笑,神情缓和了下来,眼里却有明显的轻视,红唇一撇,“原来是千金大,小姐,难怪脾气跟野牛似的……老态横秋的山丘总强过细皮嫩肉的飞机场。”她揶揄的说完,又叹了口气,“小姐,先别那么瞪我,我带你去找潘总,他在我这山丘上可翻过不少跟斗了……”女子媚眼一翻,叶仓依捏着行李箱的手指顿时发白。

    到了总经理办公室,一看见那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面孔,叶仓依快速的丢了行李箱跑了过去。

    “潘海泉,你给我开除她!她骂我飞机场!”叶仓依两手撑在黑色漆木的大办公桌上,手腕和胸前上的装饰链子因为颤抖的身体哗哗作响,由于生气,她都忘了这个办公室以前是她爸爸的。

    她喜欢穿各色艳丽颜色的款式和夸张宽松衣服,家里就她一个独生女,从小就宠爱有加,脾气自然少不了骄纵。

    十五岁的时候被叶全华送去英国念高中,她走的时候,丽晶科技公司一切正常,潘海泉是公司的技术部主管,她那时候仰慕他的才华和技术,于是央求叶全华让他做副总经理,她没看错人,潘海泉在两年内让一个不大不小的科技公司易了主。

    潘海泉比她大整整十岁,他喜欢她,因为她纯洁如雪,没有一点风尘味道,除去稚嫩的身体,样貌无可挑剔,柳树般的细眉黑的深刻,一双清澈的明眸,如水似泉,鼻翼坚挺,线条分明,轮廓隽秀,红唇翕张的瞬间,仿佛能看见阳光打在她脸上映出的细细绒毛。愣是任何男人见了,都不忍心惹她生气。

    “海泉!她现在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了,你不要心慈手软,你夺了她爸的公司,她只会恨你!再说她一个小丫头根本满足不了你!”秘书小姐也不管身后的门是不是关了,张口狂言。

    潘海泉看着门外闪烁的黑影,指着她的鼻子就吼,“你懂什么?!马上滚出去!”

    叶仓依冷眼看着他们,紧咬着唇,脸颊像被人扇了一耳光,阵阵发麻,眼神空洞的看了看周围的布景,的确不是爸爸的办公室了,除了这张桌子还在,其他的全换掉了!

    他并没有急着解释,走到门边关好了门,还上了保险锁,锁上的刹那,她的心底咯噔亮了一下。

    “潘海泉!你急着要我赶来就为了告诉我这些?!”她面如死灰般凌厉的盯着他,看他一步一步走近,却没有刚才他锁门时害怕。

    “依依,她不过是消遣的工具,哪能跟你比呢。”潘海泉留着一个平头,长相一般,既没有贵胄之气也没有威慑人心的气场。他一米七,在男人中,算矮了,而叶仓依一米六八,看上去比他高挑。

    他的手还没碰到她的头,她就躲开了。

    她稚气的让人心疼,浑身都挂满了装饰品链子,耳朵上,头发上,脖子手腕脚踝,就连指甲上,也是金灿灿的花纹。穿着宽松的蓝色格子裤裙,配着上身橙色的圆点衬衣,整个人看上去朝气又有活力,美丽又有个性。

    “依依,我也不跟你隐瞒了,你爸爸根本就不适合经商,整天就知道喝茶读报……我也没为难他,只是让他提前退休了,每个月公司都会给他一笔够生活的退休金,我对他,算不错了!”潘海泉双手环胸坐在了办公桌上,一脸怔怔的看着皱着眉心的女孩,哄道,“只要你嫁给我,我不会让你和你的父母吃苦的。”那颗发亮的钻戒闪的她眼睛都花了一下。

    “屁!我要嫁给你就白眼狼!!”她又退了几步,快速的拧起了行李箱想走。只要父母没事,其他的她都不想计较。

    “依依——”潘海泉的声音突然高了起来,语气也阴鸷了几分,“我能让你父母过安逸日子,自然也能让他们生不如死……依依,我不想逼你,今晚,我去你家接你,我们一起吃晚餐。”

    “吃完饭然后呢?”她张唇反问,眼里闪过一抹嘲讽,“然后睡觉是不是?!”她生气的时候鼻尖和红唇颤动着,让人看了想继续逗她玩。

    “我想得到你……”

    她抡起手掌扇他脸颊时,四周静的只剩下她的心跳和一阵发亮的耳光声。

    没料到男人,哪怕平时表现的再忠厚的男人,只要被击中了三寸软肋,都会发癫。

    “今晚你要是不来,明天等着给你爸妈收尸吧!小贱人!我就给你一下午的时间,滚吧!”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带着传奇般粗人的色彩。

    叶仓依提着行李箱出了丽晶大厦后,心里跟被雷劈过一样,又灰又焦又碎。烈日当头,晒的皮肤灼灼发烫,她哽咽了一下后将行李箱打开了,那是一只很宽的正方形的箱子,里面没有花花绿绿的衣服更没有别的东西,就一只看上去很凶悍的狗。

    她取下它的牙套后,那家伙嗷嗷的吠叫了起来。

    这是她的宝贝藏獒闺女,明明这藏獒长的十分凶悍,她却恶作剧的叫它闺女,而这家伙每次听到闺女二字也格外兴奋。

    黑色的宾利车驶过东南街时,车里的西伯利亚大狼狗不安分的叫了起来。坐在后车厢的男子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又摇下了车窗,他的手指修长,指骨不似别人颜色偏黑,食指戴着一枚不知什么质地的戒指,没有款式没有嵌钻,可那物什发出的亮光足以让人对主人多一份忌讳和害怕。

    眼角余光撇到了一抹亮色,他薄唇微张,冷声吩咐,“直线后退,时速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