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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争点气,别给我丢人

    唐筝刑满获释的那天,是个艳阳天。

    她拎着行李袋,站在监狱门口,有些贪婪的看着头顶澄澈无云的蓝天。

    这蓝天一望无际,没有被铁丝网切割成无数片。

    真好。

    以后,她就是自由身了。

    一旁的女狱警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丝丝怜悯。

    四年前她进来的时候,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刚刚过完了十八岁生日,在榕城大学读书,长得漂亮,气质也好。

    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女儿,从小生活养尊处优,香车宝马的娇养着,琴棋书画的学习着,养成了她清丽脱俗,不染尘埃的气质。

    这位唐小姐是因为给情敌泼硫酸毁容,所以才被暗恋了四年的学长送进监狱里的。

    当时这件事儿还很轰动,唐筝的照片都被好多媒体曝光出来,劈天盖地都是某唐姓豪门千金手段恶毒,求爱不成,报复情敌的新闻。

    四年时间过去,小姑娘的眼神里,多了几分犀利,和难以看透的凛冽。

    女狱警轻叹了声,例行公事般的告诫道:“出去以后,好好做人!”

    唐筝看着她,缓缓一笑。

    她难道之前没有好好做人吗?

    可是结果呢,不照旧蒙冤入狱,苦苦熬过四年的铁窗生涯么?

    所以往后,她要做的,不是好好做人,而是去教某些人,到底该如何做人!

    拎着行李袋,唐筝离开榕城女子监狱,一直朝着主干道那边走去。

    一辆路虎车在她跟前停了下来。

    推门下车的是厉御风的心腹江森。

    “唐小姐,厉少吩咐我过来接你,请上车吧。”

    说着,亲手帮她打开了后排座的车门。

    唐筝向他道了谢,随即低头钻进车子里。

    一个小时后,车子在一所榕城郊区的一所中式大宅门口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厉御风在榕城的居所,取名为嫣园。

    居所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密林,间或有一两声鸟鸣,听起来清脆悦耳。

    大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造型别致精巧的假山。绕过去之后,是一个宽敞别致的中式庭院,颇有点苏州园林的风格。

    一只鸵鸟在草坪上悠闲地散步,那是厉御风最喜欢的宠物,取名叫可爱。

    往后是一栋二层中式小楼,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衫的男人,正坐在回廊下,闲闲的翻看着一本法文书。

    听到动静,厉御风抬起头来,静静打量着跟在江森身后,向自己徐徐走来的女子。

    唐筝的外貌遗传自她的母亲,生得五官大气漂亮。

    只是,入狱的这些年,生活并不轻松,人也变得形销骨立,瘦出了尖下巴,整张脸倒更显得精致立体了。

    她身上穿着条小黑裙,还是四年前最流行的款式,衬托着她因为长久不见阳光,而变得冷白的皮肤,越发显得气质出尘脱俗。

    美人纵然落魄,也依然是美的。

    “厉先生……”

    唐筝冲他走过来,略有些紧张,不敢与之对视。

    虽然她入狱这些年,承蒙他的照拂和教导,但对他却并不熟悉,只晓得他是一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不然的话,他的手,是无论如何也伸不到榕城女子监狱里去的。

    对这样一个强大,又对自己有再造之恩的男子,唐筝自然十分敬畏。

    男人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带着几分恣意和漫不经心:“唐小姐,恭喜啊,终于是自由身了。等下,是打算回唐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