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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忽然听到他的声音,却犹如陌生人一般。

“骂我吧,骂吧,宝琳,我明天立刻去买飞机票回来接你。”他雀跃万分。“在撒哈拉我看到了最美丽的蜃楼,人家都说会给我带来好运,果然,一回家便读到了你的电报。”

一个月前的电报。

我问:“你现在在家里?”

“宝琳,真抱歉,我离开了那么久——”

“你去摩洛哥干什么?”

“一份地理杂志邀我去拍点照片……这是题外话,宝琳,廿四小时之后我们可以见面了。”

“你记得我家地址吗?”我提醒他。

“当然记得,”史提芬说:“不来,我会对你好,你是不会后悔的。”

但是我却只觉得他的人很遥远很遥远,声音亦很遥远很遥远,他并没有给我一丝一毫的安全感或是归属感。

“等我来!”他说:“宝琳,我爱你,你知道我是一直爱你的,再见。”

我缓缓放下听筒。

我可以想象得到的孩子气的面孔,胀的通红的脖子,一夜睡不好,订了飞机票赶来看我……但是我不爱他,此刻我需要结婚,但是我不爱他。

结婚与恋爱是两回事,这我知道,但自小到大,我有信心,我本人可以把这两宗大事联系在一起,如今忽然发觉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要为结婚而结婚了,忽然悲从中来,震惊得不敢落泪。

我一个人坐着,窗外的暮色渐渐罩笼,我也没有开灯,天竟黑了。

我如住在五里雾中,不知身在何处。

那夜我躺在床上至鼻酸眼涩,方才入睡。

夜里做梦,人没有老,样子没变,只是自己厚厚的一头白发,梦中慌忙的想:怎么办呢,要不要染?一事无成,头发竟白了……

门铃大响,我悚然而惊醒。

一睁眼只觉得双目刺痛,红日艳艳,不管我的头发是否雪白,我心是否创痛,太阳照样的升起来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着占姆士。

在白天,我做人是很有一套的,连忙将慌乱镇压下来,挂上一个叫欢容的面具,跟他说:“占姆士,这么早,不是说下午三点吗?我都没洗脸,一开口,口气都熏死人。”

他静静看我一眼,进屋子坐下。

占姆士又换上他深色的西装,理过头发,一双黑皮鞋擦得光可鉴人的。

我笑道:“听说你们小时候,绑鞋带都由佣人蹲着服务,可是真的?”

他凝视我。

我说:“铁定几时动身?我给你买了一件好东西,供你旅途消闷的。”

他开口:“宝琳,你说话太多惊叹号,太夸张浮躁,小说家下史葛费斯哲罗说的:‘文章中惊叹号象是对自己说的笑话大笑。’实是非常浅薄不入格的作风,你几时改一改。”

我心如被利剑刺了一下,却死硬派的撑着不理,我把礼物盒子取出来。

“看,这是什么?”我拆开盒子,“这是一副电脑国际象棋,不但会与你对弈,而且会说话,对每一着棋的得失,都发表评语,最适合象你这么寂寞的人用,喜欢不喜欢?所费不菲呢。”

他望着我。

忽然之间我的声音变得很刺耳,“喜欢不喜欢?”我追问。

占姆士以平静的语气问:“你为什么哭?”

“哭?”我一怔,反问。

我抬头看向墙壁的镜子,可不是,镜子中照出我的面孔,一脸都是眼泪。

我跌坐下来,再也忍不住,浑身簌簌的颤抖起来。

占姆士说:“命中注定我要认识你,你摆脱不了我,我来不是道别,而是接你与我同行。”

我瞪着他。

“何必隐瞒自己的感情?你骗了自己,但骗不了我,宝琳,收拾一下,跟我走吧。”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标不要问我任何问题,能够恋爱的时候,多享一下,跟着我走。”

我并没有再多作挣扎。

将门匙挂号寄出给南施,我只提了只小皮箱,便跟占姆士上了他的邮船。

在船上,我习惯了他的旧式烟囱泳裤,皇室特用牙膏的怪味儿,天天早餐的油腻烟肉,下午茶的华而不实。

他们的享受与平民不同——差太多了。市面上一般流行的玩意儿,他们根本就接触不到,我带着几副电视游戏,他为“太空火鸟”着迷,一边与垫子游戏争分数,一边怪叫:“太棒了,太棒了。”他只能打到百余分,而我不费吹灰之力,一下子就五千余分。

他叫我“神射手宝琳”。他不知道我已经苦练了半年,那时候日日下班,左手拿一杯威士忌,右手就按钮,这也是松弛精神的好方法,练熟了之后完全知道“火鸟”有几个排列。

但是占姆士不同,他好此不疲。我倒是喜欢躺甲板上晒太阳。各人只珍惜生活中欠缺的东西,任何幸福如排山倒海般来临时,就不值一文;独身女人的自由,王孙公子的权势,太太们的安全感,无论得到什么,我们还是不快乐不满足。

此刻我的心也戚然,这不过是一个短暂的假期,时间总要过去的,我会还原,回到我往日生活的茫茫大海中去,脱离王子,独自生存,回忆将化为蔷薇泡沫,消失在紫色的天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