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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

    “陆叔,沁静,你们路上当心哦。明天见啊。”帮忙拉下卷帘铁门,丁木笑嘻嘻地与老板父女告别。

    宽广的道路上车子仍不时地一辆辆呼啸而过。高高的路灯照在路面上,随着长腿的移动,他的影子时长时短地变化着。

    他是惟一的路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讲究高速度高效率的人们,有几个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走路上呢?

    秋夜凉如水,本该看上去孤零零的影子却颇为轻快地往前走着。他喜欢这样走走,嘿嘿,他摸摸鼻子,自我解嘲地笑笑。当然也是因为他经济拮据。不愿意花费在出租车甚至公交车上,反正他的住处并不远。

    他开始哼起小曲,记不得是什么名字的流行歌曲。忽然想如果有人陪他一起走在这夜里该有多好,随意地聊聊、开心地笑笑,夜就会变得温暖了。当然得是朋友——朋友?他想起了庞莫。这是他最近惟一认识的朋友、奇怪的朋友。

    一年前的夜里,无灯的小巷内他救了被几个抢劫的小混混打伤的庞莫。掏出所有票子支付了庞莫的医药费后,却发现从受伤且发着高烧状态中清醒的庞莫竟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幸好庞莫身上还有身份证明,但很可惜,经过—番调查后发现庞莫既无亲人也无家产。

    他只是笑笑,钱财逼不死人,他也不会硬要庞莫还的。于是在贫民窑中庞莫和他一起住了数月,那个带点阴抑的男人真的非常奇怪。丁木嘴角弯起笑意,在他又一次被袭击后,居然是庞莫救了他,庞莫的身手其实比他还好一点儿,那夜庞莫会被小混混打倒,想必是因为发着高烧的缘故,自己这个救命恩人简直是捡来做的。

    从那时起,他便否极泰来。

    先是庞莫突然买了高级公寓,硬逼着他也一起住了进去。庞莫的钱来得非常容易。他完全不知道庞莫是怎样赚钱的,不过,他相信庞莫有足够的能力拥有很多资产。

    他没有拒绝。因为庞莫说得有理——他们绝不会想到一贫如洗的你会住进高级公寓,那可以让你安静不少时间。而且庞莫说——当你是朋友。

    为了那句话,他不再推脱地和他一起住了进去。

    再后来,他找到了咖啡店的工作,认识了陆家父女。在咖啡店打工收入有限,不过他至少暂时不用担心忍饥挨饿了。

    “丁先生,你回来了。”身强力壮的保安陈立客气地打着招呼。

    “是的,小陈,今夜你值班啊。”丁木笑着回答,想着心事不知不觉已走回了公寓。与小陈寒喧了几句,拉了些家常,才往里走去。

    二十二楼,左边是他的,右边是庞莫的,因为数月前,庞莫的—个朋友来了,他仍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她”非常非常美丽,是他见过得最美丽的皮相,“她”躲在庞莫身后,庞莫若有若无地挡住丁木惊艳的视线,他忍不住心中窃笑,像庞莫这样似乎什么都可以放下又似乎什么都可以掌握的男人居然也有在乎的人!后来,他发现穿着一身银白紧身衣的“她”,平板的身材更像个少年。唉,他忍不住叹息自己的眼光,看来庞莫是踏上“同志”之路了,不过,相爱就好,他丁木可不是拘泥传统的人,更何况以“她”的美丽,本就鲜有人能抵挡的。

    而且,庞莫似乎自此就恢复了记忆。

    第二天,庞莫就买下了相邻的公寓,让那个美丽的少年居住,他的名字叫德灵。德灵与庞莫相处的方式很怪异,德灵称庞莫为主人,事事皆服侍着庞莫,从倒嗽口水、洗衣、做饭到打扫,简直是全能保姆,而且做得很完美。庞莫则如大爷般地享受着,一点儿都不感动的样子,丁木忍不住问他,德灵对他来说到底是什么,庞莫毫不犹豫地冷冷地说:“奴隶。”

    啧,真是残忍的答案。德灵却笑得灿烂之极,一点儿都不生气。

    他真不懂这奇怪的两人。但他们是相爱的,他相信,因为德灵常深情款款地偷偷看着庞莫。而庞莫呢,不久后就干脆搬过去与德灵同住,原因嘛,丁木相信是庞莫不愿让德灵的美丽被任何人看见,包括他,可见庞莫的独占欲有多强了。奴隶?谁是谁的奴隶还不知道呢。

    丁木笑笑地摇摇头,因为想起了这两个朋友。是的,朋友虽然他们从未问过彼此的来历和身世。

    亮了灯,宽敞的室内装潢前卫时尚,各色高档家具一应俱全,但他很少用,省电呗,电费可要他自己付的。

    将牛仔背包往桌上一扔,将鞋子搁在一边,没办法,庞莫硬是在所有的地面上铺满了玫瑰红的豪华地毯,害得他都不敢穿着鞋子乱走。

    舒适地躺倒在沙发上,顺手拿起电视遥控器,—阵胡乱地切换着画画,“咦?”丁木半闭着的眸张开了些,电视机定格的画面上,是一场酒会的场景,灯红酒绿的奢华背景下,娱记正在采访一位影坛新星,大波浪的乌发衬着她艳丽丰润的红唇,唔,确实是她,是他拥有过的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丁木又半眯起眼,继续换着频道。这些都已成过去,那些女人对他而言只是发泄的工具,那些穿着昂贵衣服带着华丽珠宝的女人们红唇呢喃地说出“我爱你”时,不过是想要更多的金钱和利益。而他若厌了就换新人,也因此他被评为薄情的“花花公子”。他相信如果他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那些女人大概连看都不会看他—眼的。

    哼,丁木冷哼—声,浓浓的厌恶从心中涌上,不仅是厌恶那些为钱出卖自己的女人,也厌恶曾经沾染过她们的自己。水过无痕,他没让那些女人在他心中留下—点儿痕迹。这段清贫流浪的日子,让他更看清了自己。也许从那年他无意中听到父亲对早逝的母亲的追思的一段话后,他的心中就渴望能有真正的伴侣吧?

    离开那个世界,是渴求自由。渴求常人能拥有的平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交一个可爱的女朋友,和不太富有的邻居们和睦相处,常唠唠家常,把女友的父母家人当亲人一样相待,体会家的温暖……他只想这样简单而单纯的生活,然而,忙于奔命的他只能把这当做梦想,支持他不停奔命的梦想。

    呼出口哨,振作精神,丁木随手拿起—本书翻着,连这些书都是庞莫买的,房子里有间专门的书屋,排得满满的书,有八成以上是关于天文地理人文方面的知识,甚至各种烹饪、制衣、经商、建筑等等类型的书籍,由入门到精通,齐全得让他吃惊。庞莫看看经商类的书倒也正常,可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家政方面的书籍,他可真是想不明白。

    唉,又想起庞莫了,丁木微笑着叹口气,他们走了有半年了吧,就剩下他一个人看着房子,不知何时才回来。若是别人,有房产在一定会回来处理的,可若是庞莫,那可就不一定了。庞莫有一点与他非常像,就是不把财产当一回事。可庞莫能很轻松地赚很多钱,他就不行,他的手头总是拮据的。当然,其实是因为他不愿挤身商圈。怕会暴露身份。

    没有朋友的日子呵,有一点儿寂寞。丁木仍是挂着笑想着,那天庞莫来告辞,说要远行,却没说归期。他亦没问,只长叹了口气,哀怨地说:“没有你们在,我一定会想你们的。谁叫我没有一个全心爱我的可人儿呢!要是有啊——我一定夫唱妇随,一刻也不分离啊——”他唱作俱佳地表达着闺怨,其实是想暗示庞莫要珍惜德灵。

    庞莫的灰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曾开口说一句话,最后皱了皱眉,道了句珍重。

    一走就是半年,丁木哀怨地叹口气,懒洋洋地坐起身,打算去冲个澡。

    叮咚叮咚,门铃却在这时响了起来,这么晚了还有谁来按铃,都快十一点了。难道是他们又找上来了?他随手摸起扫把,颀长的身子敏捷利落地闪到门边,从特殊的猫眼里往外看。那个猫眼是德灵安的,在墙上极隐秘的角落,其实是个可旋转的小小摄像头,能清楚地看见门外的情景。

    是个戴着帽子和墨镜的大汉,脸庞被遮蔽得模糊不清,穿着的衣服倒像是速递员的制服。脚边是个塑料纸包裹的盒子,大概二尺见方。叮咚叮咚,大汉继续按着。丁木不动声色地继续观察着,笑话,半夜三更的速递员,他能不提防吗?何况他们这幢高级公寓的保安一贯负责,绝不会放人在这么晚的时候上门送速递的。

    谁知道盒子里装的是不是可以送他上天的炸弹呢?这么多年来,暗害他的手段总是层出不穷防不胜防,有时他真的以为自己终会逃不掉的。

    大汉呆立了会儿。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从袋中,掏出张纸,仰头递到镜头前。丁木一惊,这个摄像头极为精巧,他怎么会知道的?大汉将纸缓缓地来回移动着,像是要让他看清上面的字。

    “丁木,收下。庞莫。见此开门。”

    笔画歪歪扭扭,生疏之极,好像是庞莫的字迹!丁木松了口气。庞莫是会做这么奇怪的事的。

    那天,庞莫突然问他:“我的字迹你记得吗?”

    “记得啊。”他难得看到庞莫写字,偶有动笔还思忖良久,写出的字也跌跌爬爬如初学的孩子,印象极深,第一次见着时着实让他吃了一惊,甚至暗想庞莫也许是在国外长大的,所以中文还能说得顺畅,写字却很困难。

    “记住,我的签名庞和莫是竖着签的。”庞莫郑重地说。难得哦,这么慎重的神情。所以他记得很清楚。那时庞莫就为今天的事做好打算了吧。

    所以,大汉能知道这个摄像头吧。

    警报解除,丁木又恢复了—贯的轻松,拉丌门,“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他—脸童叟无欺的亲切笑容。

    大汉木然地递过传递单和笔,丁木在签收人那里签了字。刚想仔细打量—下大汉,却被递到眼前的盒子挡住了视线,双手捧过。四五十斤的样子,他估摸着。

    “嗨,要不要进来喝一杯?”丁木客气地招呼着,老实说他想打听些庞莫的事,边从盒后伸出头。

    呃,啊——人呢?!

    电梯在下降。唉,看来他的身手—定很了得,不然这么大的块头怎么走动起来竟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也难怪能躲过保安,丁木唏嘘赞叹地摇摇头,幸好不是敌人。可是,不知他如何躲过电梯里的监视器呢?

    将盒放在桌上,小心地拆开外面的纸包装。平面紧贴着个银色的金属盒子。盒上一张素色短签:丁木,这是主人送您的。很珍贵的礼物,请您一定要好好待它啊!德灵。

    很珍贵的礼物,要好好待它?

    仔细打量了一番,终于在右下角发现一个凸起的按钮,试探性地轻轻一按,盒子缓缓张开。

    啊——张口结舌的丁木看着盒中的宝贝——一个洁白的椭圆形的蛋!

    天啊——很珍贵的礼物?要好好待它?

    难道这是什么珍禽异兽的蛋?恐龙蛋?

    天马行空地乱想着,丁木忍不住失笑。唉,难道庞莫要他学着孵蛋吗?

    将盒子细细地翻检了一遍,确定所谓珍贵的礼物确实是这个蛋。丁木挑了挑眉,忍俊不禁。他伸手拿过纸签,不经意在背面发现了庞莫的字迹:丁木,妥善收藏,需亲手将它取出。另:从未问过你,你喜欢什么样貌的女子或……

    想不到庞莫竟会问他这个问题,“或”后面是暗暗嘲笑他可能喜欢男子吧?这个可恶的庞莫!丁木咬牙,脸庞却止不住笑意。什么样的女子,老实说,他从未想过呢。至少是黑发黑眸的东方女子吧,美女,他还是喜欢国产的。

    他轻轻将蛋捧出置于柔软的沙发上。这么大的蛋,到底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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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嘀答嘀答嘀答,唉,还是睡不着啊,那个蛋里到底是什么呢?

    翻来覆去的身影干脆一咕噜地爬起来,把蛋从客厅的沙发上移到卧房的桌上,四周用软垫围着,免得它滚动。暗夜中,蛋洁白宁静,睁着眼看啊看啊,唉,还是看不出什么动静。眼睑终于疲倦地合上,神志陷入沉睡。

    嘀答嘀答,时钟一分一秒地过去,寂静的夜里,蛋突然轻微地动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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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口的小咖啡店生意兴隆,多是附近的老客。咖啡醇香、蛋糕精致可口,而老板的女儿又是如此温婉可人。怎能不一来再来呢?这年头女强人多了,温婉可人的女子是这么难遇难求,遇见了还不赶快好好把握!这是所有附近上班的精英们的一致心得。

    “好的,谢谢光临。您请慢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丁木将门上挂着“营业中”的牌子翻过来。又回身利落地收拾着桌子屋内悠扬着小夜曲,丁木收价完毕,倚在桌边望着收银台前清点钱币的女子,她半垂着头,束住脑后的长发柔顺乌黑,有—两绺搭落下来,半掩住娴静的面容。像是感受到他的目光似的,她抬首朝他微微一笑,如夜色中盛开的百合。丁木回以—笑,“沁静,忙完了我送你回去。”

    沁静与他过去生活中的女人们截然不同,她温婉宜人,令人如沐春风。她坚毅的性子深藏在温和乖顺的笑容下,他甚至想,那个令父亲惟一深爱的母亲是否就是这般的性子、这般的容貌?是以,他待沁静如友如妹。

    “嗯,好的。”沁静应了声,又继续清点着。—会儿清点完毕,她—抬首,透过玻璃窗发现街道对面有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倚在墙角光线最暗的地方,根据他穿的那袭风衣,她猜测那是位身材高大的男子,不知为何,她虽然看不见却能感觉到那男子的目光正若有所思地凝视着这里,她莫名地愣住,目光怔怔地反凝住那个男子,直觉那男子并不是在看她,而是在看这个店,可是她硬是移不开眼去,也许是因为他勾起她遥远的记忆中某个熟悉的轮廓。

    “沁静,走吧。”丁木从厨房那边走过来。招呼着。

    “哦。”沁静慌忙回神,略—思忖,想把刚才看到那人的事告诉丁木,一转首却发现那男子已不见了,也许是自己想多了吧?欲出口的话也就咽了下去。

    开着陆叔那辆小货车送沁静回家已成定律。陆叔借口年纪大了总会早走,就叮嘱丁木—定要送沁静回去,醉翁之意不在酒,沁静和丁木都心知肚明,只相视一笑便当浑然不知。很奇怪的是,他明明十分欣赏沁静的柔婉体贴,却始终没有心动,而是单纯的欣赏。

    两个人相处日久培养出了兼于兄妹和朋友间的默契。这样有点儿亲密又不太靠近,还带着淡淡的温暖的色彩,丁木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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