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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

    在姥姥家吃过饭后,我同妈妈辗转回到位于闹市的家中,其实距离并不远,走过一座位于护城河之上的石桥,再走过几条胡同就到了。虽然距离近得走路用不到二十分钟,但是简直就像在某处穿过一层透明的结界一样,结界之内只有零星的几家灯火还闪烁着同星辰相应的光亮,其余的砖房瓦顶,水泥或是木头栅栏都被吞没在黑夜的墨色里,而结界之外的街灯,商铺,车辆的前灯,都发出刺眼的光芒,仿佛巨兽明亮的嘶吼,不断在夜里挣扎着。

    “这次回来待多久?”进屋后母亲换上睡衣,坐在沙发上问道,“冰箱里放好的啤酒,昨天我特意去超市买的,还有鱼干你可以抓一点吃。”

    我走到位于餐厅西面的厨房里,从伫立在橱柜旁的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一袋鱼片,又在餐厅的木质酒架上拿走一个啤酒杯。摆在沙发前的茶几上,从沙发上拽下来一个蒲垫放到红木地板上,端坐在茶几前,说:“七天吧,帮我朋友忙乎完结婚的相关事情我就要回去了,毕竟请假太久不是什么好事。”我说完轻咳两声,喉咙又疼又痒。

    “要不要吃点药啊,回来以后水土不服了吧?”母亲一边调换着电视节目一边问道。

    “不必了,喝点啤酒,一会儿去浴缸里泡一下热水澡,再好好地睡一觉就好了,不会有什么大碍的。”

    “恩,也不能一生病就吃药,人体是需要生病然后自愈的,这样不仅对身体不会产生药物影响,还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抗体。如果总是依赖于药物,身体只会越来越差的,”妈妈说完起身朝浴室走,“那我先去给你放水去了,想要放好一大浴缸的水时间可是不可或缺的条件,所以还是尽早去做好了,反正也没有什么好看的电视。”

    “好,”我呷了一口啤酒,撕开一块鱼干放到嘴里咀嚼。电视里播放着不知名的青春偶像剧,男人穿着修身的西装,细长的双腿,俊秀的五官,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家里有钱有势的公子哥,而对面的女孩则是普通打扮,普通长相,普通衣着,是那种丢在地铁人群中便会被人流彻底冲失的女孩。真是叫人一看到开头就会猜到结局的剧本,辛德瑞拉历经磨难后逆袭,和王子回到城堡里从此快乐的生活。但百无聊赖又不想思考的时候,这却是不错的打发时间的方式。我看着电视屏幕里的场景,是一个光线充足,环境优美,而顾客又少得出奇的西餐厅内,男女主角面对面的坐在一块用淡绿色桌布包裹的圆形餐桌两边,餐桌上摆着颜色鲜艳的花卉,在他们斜上方的棚顶吊着一个华丽的水晶吊顶,像是在告诉人们这是一家高级得不是工薪可以消费的餐厅,男主人公用刀叉优雅地切开一块鲜嫩多汁的牛排放入口中,女主角闷不做声双手在下面扯着粉色连衣裙的一角。

    “你怎么不吃啊?是不合胃口么?”男主角一脸微笑又不失高贵地说。

    “不是的,只是这个餐厅应该很贵吧,妈妈说不可以无顾吃别人的东西,如果吃了就要想办法还回去,但是这太贵了,就算拿我一个月的薪水,恐怕也支付不起哦,”女主角怯生生地小声说道。

    “没关系,我不要你还,只管吃好了,再不吃一会儿就会变凉不好吃了,”这个男主角的微笑似乎是人物设定中所必须存在的标志,无论以何种语气说话,笑容也不会发生变形,真是像极了我的一位品学兼优的初中同学。无论在哪所学校总是会出现这么一种人,在一个群体内显得与众不同,不仅成绩优异,而且十分讨老师,家长,和很多同学的喜欢,但不知为何,我总无法融合在这个圈子之内,或者说,我很难完全的融入任何的圈子内,就像是一颗沙子不管扔进水里,亦或是沼泽里,都没有办法转化成水或是淤泥。

    浴室传来“哗哗”放水的声音,我开始回想关于初中的一些事情,准确地说是关于那个同学的事情,但思来想去除了微笑竟然什么具体的事情都想不起来了,也许是因为在初中毕业以后就没有过任何交集,才导致记忆被死死地锁在错综复杂的迷宫里。不管从任何一个入口进入,花费多少时间去寻找,还是很难找到。也许在不经意之间,在不经意地光影下,正确的路会不经意地出现在眼前,于是我放弃再与迷宫进行周旋,继续喝着啤酒看着电视。

    “你可有需要换洗的衣服?”妈妈从洗衣间探出头问道。

    “都在行李箱里,我用蓝色袋子装好了,”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