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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太子不吃猪肉

    郑屠夫郑祥是个勤劳能干的人。

    虽然天天拿刀子杀猪,可身上没有一丁点杀气,人孝顺不说,还很讲义气。

    他每天的工作很简单,买猪,杀猪,卖肉。

    他是菜市场唯一一个卖猪肉的,可是生意却不咋滴,因为长安人很少吃猪肉。

    人们都说,猪长得丑,吃了它的肉,也会变丑!

    简直是胡说八道!

    我老郑天天吃猪肉,我变丑了吗!

    虽然我本来长得就不好看。

    不过,他准备转行了。

    家里好几张嘴等着吃饭,挣不着钱,都得喝西北风。

    今天是自己卖的最后一头猪,把肉全卖光了,他就去卖羊肉。

    隔壁摊上的老王,一天能杀三只羊,不到天黑就能全卖光,乐得他那张大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羊肉摊上人满为患,而他的猪肉摊却冷冷清清。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反正也没人买猪肉,这会儿功夫,他正趴在摊子上打盹儿。

    “你的猪肉还有多少?”

    声音很熟悉。

    郑祥抬头一看,眼前这人不正是昨天来买猪肉的那位吗,昨天他可是买了几十斤,这么快就吃完了?

    没错,就是来福。

    “我要四根猪蹄,一根后腿,两只猪耳……”

    “您家要祭祀吗,一下子要这么多?”郑祥脸上难得挤出一丝笑容。

    来福摇摇头,“今天家里来了两位贵客,我家少爷要请他们吃猪肉大餐,别说,你的猪肉还真不错,我家老爷少爷都喜欢吃。”

    昨天晚上高二娘在厨房里练习的时候,来福跟狗一样坐在旁边,没少吃,他也喜欢了猪肉的味道。

    昨晚过后,他有了新的人生理想:天天有猪肉吃。

    郑祥虽然有些懵逼,但心情却舒畅了不少。

    大户人家不都对猪肉嗤之以鼻吗?他们家竟然爱吃猪肉?

    一看他们就是非常有品位的人家。唉……要是长安城家家户户都这么有品位就好了。

    把猪肉放进背篓里,来福不忘嘱咐一句:“明天我可能还来,不,估计以后天天都得来买你的猪肉,你给我留着,要是买不着,回去得被二少爷打死。”

    郑祥却苦着脸道:“实在对不起,明天,我就要改行了,不卖猪肉了。”

    “为啥?”

    “你知道的,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

    郑祥就是被残酷现实打败的人之一,哪怕他的杀猪技术在长安城是最好的。

    没人吃,能有啥办法。

    来福却不以为然。

    你看我来福,原先只是宿国公府排不上号的小厮,现在不也能天天在国公爷和少爷面前晃悠,成了一名高级小厮,管家程东看我的眼神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所以,遇到像二少爷这样的贵人,现实一点都不可怕。

    “老郑,你可千万改行,不出三天,一定会有很多人争着抢着来买猪肉,听个哥的,准没错!”

    说完话,来福背着一大筐猪肉高高兴兴走了。

    今天晚上还去厨房等着,高二娘已经着魔了,一定会继续练厨艺,所以他特意多买了点。

    能吃到香喷喷的猪肉,想想就开心。

    来福把食材交给高二娘后,高二娘又开始忙活起来,学着二少爷的样子,把排骨洗净焯水……

    她开启了她崭新的厨娘生涯。

    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喜欢上了做菜,边做边连连感叹,二少爷真是天人!

    今天来了两位贵人,可得把菜做好喽,决不能让二少爷失了面子。

    锅里的炖肉咕噜咕噜响,高二娘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