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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生活终究要继续

    最终,凌云还是用找到的食物和水把空间装满。

    前路艰险,凌云现在看起来虽然不弱,但并不确定自己是否会有忍饥挨饿的那一天。

    使用空间的代价虽然不菲,但如果能在关键时候拿来救命,那也算物有所值。

    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下去的,虽然付出和回报总是不成正比。

    放空自己满脑袋乱七八糟的想法,凌云又奢侈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就径直向燕城方向进发。

    抱有和凌云类似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走出了几公里,凌云就至少碰到了两三个幸存者群体。

    不过一来大家彼此并不熟悉;二来末世不比往昔,凌云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腰间挂着两把怪模怪样的利刃,看起来并不是好相处的样子。故此,这几个幸存者群体没有一个打招呼邀请凌云加入。

    凌云自然也落得个清净。

    栖雁区离燕城城区直线距离不过五六十公里,若在平时,开车就是一个小时的事情。即便是碰上经常出现的拥堵,两三个小时也足够了。

    但现在且不说只能拎开两条腿走,无处不在的活尸也大大迟滞了前行的速度。

    对于人数较少的幸存者群体而言,碰上活尸自然是能躲就躲,尽量不让活尸发现,实在躲不掉就尽力逃跑。

    如果实在逃不掉,那,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幸存者有热武器的话,生存几率还大一些。但热武器又会惊动更多的活尸,如果被成群的活尸包围,还是摆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更何况,这里又不是美国,枪支管控十分严格,一般人是很难拥有枪支的。

    但事情终归有例外,就比如眼前的这个幸存者小队。

    小队人并不多,只有六人,四男两女。

    两个女人年纪都不大,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一米六几的样子,虽然很狼狈,却掩不住那张丽质天成的脸。

    另一个稍微大一些,年约三十,虽然没有前一个那般祸国殃民,但也十分娇美。

    余下四男,一个年纪大一些,有三四十岁的样子,面容冷峻,手中拿着一把手枪,带头走在队伍前头。

    另外三个也是颇为精壮,一人同样拿了一把手枪,其余两人各自手持一柄三十公分左右的制式军刀。军刀上血迹斑斑,显然经历过不少战斗。

    “三叔,我实在饿的走不动了。”

    年轻的女孩儿弯下腰,有些虚弱的扶着自己的腿说。

    年长一些的女子急忙关切的上前,扶着她,看了看,又用求助的眼神看着为首的中年男子。

    “三叔,菲菲脸色很不好,她恐怕真的是饿坏了。”

    中年男子也很无奈。

    从天灾发生到现在,整整数天过去。几个人最早携带的食物早就吃光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也是粒米未进。

    “再忍忍吧,前面就到桥树镇了,镇上应该能找到吃的。阿龙,你把枪给阿豹,和娟子一起搀着菲菲。”

    “阿龙,不用了,我再坚持一下。这两天你们杀那些怪物已经够累了。”

    菲菲强撑着站起来,在娟子搀扶下,踉踉跄跄的向前走去。

    这已经是自己看到的第四个幸存者群体了。

    看他们的行进方向,似乎是想往栖雁区城区方向去。不得不说,就眼前的情况来看,这是一个相当理性的选择。这里离着栖雁区城区大概还有七公里多的样子,穿过桥树镇,栖雁区城区就遥遥在望了。

    这个小队应该是这个叫三叔的中年男子在主导,这个人看起来相当的理智。

    凌云在心中暗想。他不以为意,看了看几个人东行的身影,继续往南走。

    “不好!活尸!”

    三叔惊叫一声,带着众人急忙掉头,向着凌云前行的方向跑了过来。

    双方擦肩而过的时候,三叔对着凌云大喊了一声。

    “年轻人不要命了?快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