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为一人
邹雪云这一耽搁,离开北平到天蟾戏院的日子,又遥遥无期了。
他百无聊懒。
除了上戏台唱戏,戏散了和戏子们说笑,然后回家听果儿讲乡下趣事,然后,就什么都没得做了。
以前天天守着谈景琛,没觉得他有多好,这会子每天一睁眼看不到谈景琛,邹雪云心里顿觉猫抓似地难受。
天不老,情难绝。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他忽然觉得,自己一瞬间,真的是老了。
老的多了感叹,少了无忧无虑。
他不由想起柏修明写在戏里的词: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
原本动员了京城十个富商前来梅园包场,这份人情,邹雪云也不舍得用了,单等着哪一天他实在撑不起了这个戏班子,再求了他们也不迟。
大雪纷纷扬扬,又下了一天,才停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清凉的冷。
邹雪云裹了一个棉袍,脖子缩在袍领中,从正房跑出来,看门前那株梅花。
梅花竟然半天时间,便凋零了。
“邹哥儿,见此梅花,我想起一首词。”
裴文轩不知什么时候,从楼下跑了上来,又窜到了邹雪云身后。
他原以为,能和邹雪云一路同行前往上海,伴着这位梨园名伶,独享天下,于是他天天做梦,做梦都能笑醒来。
但是,天公不作美。
偏偏梅园出了事。
于是,他的梦也破碎了,但唯一让他欣慰的是,他现在可以天天泡在剧院里。
没有人说他,没有人管他。
“片片蝶衣轻,点点猩红小。
道是天公不惜花,百种千般巧。
朝见树头繁,暮见枝头少。”
裴文轩沉浸在才子佳人的意境中,吟的不亦乐乎。
邹雪云对这古人云之类,没什么研究,倒也不太感兴趣,唯有听到最后那句“朝见树头繁,暮见枝头少”时,算是听懂了。
也深有感触。
花开一时,花谢一时。
生命短暂的令人心惊。
“裴文轩,你活的无忧无虑,对未来,就没有过恐惧么?”
邹雪云十分好奇。
“我……我我我……”
裴文轩不知该如何回答。
如果说计学文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那裴文轩,就是含着银汤匙出生的。
家世虽然比不上计学文的一个文家堡雄厚,但是,裴家在上海,也算是殷实人家。
他不愁吃不愁穿,又没有雄心壮志事业心。
等到刚刚情窦初开,便对邹雪云情有独钟,迷醉不已。
红尘万丈,一生为一人,他所期望不多,唯有若此。
所以,他对于恐惧,还没有什么确切概念。
“花前月下,烟花成廓,我要求的幸福不多,所以,恐惧从何而来呀。”
裴文轩终于变得口若悬河起来。
哦哦。
邹老板绕着梅树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跑热了身子,跑的口中冒出浓浓雾气,才喘着气停下来。
“看来,是我太贪了。所以,我才会对未来,有恐惧感。”
邹雪云喟然而叹。
月底很快过去,十二月瞬间便来临。
天,越发冷了。
这天傍晚时分,邹雪云收到了梨园商会会长金茂业的请笺。
这是梨园商会五年一度名伶大聚会。
金茂业是邹雪云父亲邹莱明的师兄,在北平梨园行,位尊资历高,那是谁的面子都不用给。
五年前金茂业在梨园过大寿,请了大半个名流圈的社会贵族名流,请谁谁捧场,就没有不给面子的。
可偏偏那一次,邹雪云拂了金茂业面子,让金茂业父子很生气。
从此,金邹两家,就有了心结,金茂业倒也罢了,但是他儿子金荟青,却是逮住机会就想整盅邹雪云。
那是因为,邹雪云这人,实在太红了。
人红没办法,一半天赋一半苦功,但是像邹雪云这样从山东来到北平打天下,还能站上梨园塔尖的旦角,实在是绝无仅有。
老天爷赏饭吃,没办法,别人比不了。但至少,金茂业也算是邹雪云师叔,他不去捧场,这就有点过分了。
两家戏台大pk,争过一魁之位。也打过闹过。那几年,邹金两家,势同水火不容。
他百无聊懒。
除了上戏台唱戏,戏散了和戏子们说笑,然后回家听果儿讲乡下趣事,然后,就什么都没得做了。
以前天天守着谈景琛,没觉得他有多好,这会子每天一睁眼看不到谈景琛,邹雪云心里顿觉猫抓似地难受。
天不老,情难绝。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他忽然觉得,自己一瞬间,真的是老了。
老的多了感叹,少了无忧无虑。
他不由想起柏修明写在戏里的词: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
原本动员了京城十个富商前来梅园包场,这份人情,邹雪云也不舍得用了,单等着哪一天他实在撑不起了这个戏班子,再求了他们也不迟。
大雪纷纷扬扬,又下了一天,才停下来。
天空灰蒙蒙的,清凉的冷。
邹雪云裹了一个棉袍,脖子缩在袍领中,从正房跑出来,看门前那株梅花。
梅花竟然半天时间,便凋零了。
“邹哥儿,见此梅花,我想起一首词。”
裴文轩不知什么时候,从楼下跑了上来,又窜到了邹雪云身后。
他原以为,能和邹雪云一路同行前往上海,伴着这位梨园名伶,独享天下,于是他天天做梦,做梦都能笑醒来。
但是,天公不作美。
偏偏梅园出了事。
于是,他的梦也破碎了,但唯一让他欣慰的是,他现在可以天天泡在剧院里。
没有人说他,没有人管他。
“片片蝶衣轻,点点猩红小。
道是天公不惜花,百种千般巧。
朝见树头繁,暮见枝头少。”
裴文轩沉浸在才子佳人的意境中,吟的不亦乐乎。
邹雪云对这古人云之类,没什么研究,倒也不太感兴趣,唯有听到最后那句“朝见树头繁,暮见枝头少”时,算是听懂了。
也深有感触。
花开一时,花谢一时。
生命短暂的令人心惊。
“裴文轩,你活的无忧无虑,对未来,就没有过恐惧么?”
邹雪云十分好奇。
“我……我我我……”
裴文轩不知该如何回答。
如果说计学文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那裴文轩,就是含着银汤匙出生的。
家世虽然比不上计学文的一个文家堡雄厚,但是,裴家在上海,也算是殷实人家。
他不愁吃不愁穿,又没有雄心壮志事业心。
等到刚刚情窦初开,便对邹雪云情有独钟,迷醉不已。
红尘万丈,一生为一人,他所期望不多,唯有若此。
所以,他对于恐惧,还没有什么确切概念。
“花前月下,烟花成廓,我要求的幸福不多,所以,恐惧从何而来呀。”
裴文轩终于变得口若悬河起来。
哦哦。
邹老板绕着梅树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跑热了身子,跑的口中冒出浓浓雾气,才喘着气停下来。
“看来,是我太贪了。所以,我才会对未来,有恐惧感。”
邹雪云喟然而叹。
月底很快过去,十二月瞬间便来临。
天,越发冷了。
这天傍晚时分,邹雪云收到了梨园商会会长金茂业的请笺。
这是梨园商会五年一度名伶大聚会。
金茂业是邹雪云父亲邹莱明的师兄,在北平梨园行,位尊资历高,那是谁的面子都不用给。
五年前金茂业在梨园过大寿,请了大半个名流圈的社会贵族名流,请谁谁捧场,就没有不给面子的。
可偏偏那一次,邹雪云拂了金茂业面子,让金茂业父子很生气。
从此,金邹两家,就有了心结,金茂业倒也罢了,但是他儿子金荟青,却是逮住机会就想整盅邹雪云。
那是因为,邹雪云这人,实在太红了。
人红没办法,一半天赋一半苦功,但是像邹雪云这样从山东来到北平打天下,还能站上梨园塔尖的旦角,实在是绝无仅有。
老天爷赏饭吃,没办法,别人比不了。但至少,金茂业也算是邹雪云师叔,他不去捧场,这就有点过分了。
两家戏台大pk,争过一魁之位。也打过闹过。那几年,邹金两家,势同水火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