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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我就是那一条龙

    林逸而今奉的理可不多,就如老头说的,世上人也就三种,男人、女人、或处于二者之间,二者之间?这词可是难了林逸甚久,查了好久书,才知那是没了卵.蛋,男人没卵.蛋还不如死了痛快。

    不过林逸现今奉的理就将这些完全推翻了,世上人也分两种,人,还有贱人。

    林逸时常就自诩为贱人,第一,他觉得他真的很贱,第二,就是人至贱则无敌,无敌,乖乖,那可是有着降龙伏虎的威势。不好歹这小子读过几年书,老头就有些无语,也不点破,不禁暗暗想,当时他是真懂这贱人是贬是褒了?

    不得不说这小子看的人颇少,数了数去就这么一个,世人上写的那些文章事理颇多,林逸是读多了也就懂多了,读万卷书,就有那万里路,其现在就在做些准备,万一哪天被老头逐出门,好歹还能在这俗世间混的下去,森林呆久了,若是入了世俗定然会有些格格不入。

    《醒世论》一书上说,人不如狗,并不是指的是富贵人家的狗,那些吃的还真切是比有些人好的多,不过更多乃比的是二者之心。不过后来想想当是那著书之人看尽了世情冷暖才会如此来写,狗会摇尾乞怜,但对主人却是无比忠诚,人既是摇不来尾巴,若说忠,还真切不如狗。

    林逸就这么一说,并不信以为真,还会举一反三,他时常就去林内逗逗那大狗,那狗只野狗,估计又娘生没娘养,天将其养了那么大,光是那身材就比一般狼大一些,咬的死几十只狼,不过这狗脾气倒是不错,林逸烤了肉,有时心情好就扔一块过去,与其对咬来撕扯,这一人一狗平时倒是和谐,时常坐一起于岸边看着夕阳。

    林逸抚着狗儿一声黄毛道:“地瓜,地瓜,问你个问题撒,你说那太阳为什么是圆的?”

    狗儿伸长了舌头,舔了舔林逸手心,叫道:“汪、汪、汪。”

    林逸若有所思道:“原来是这样圆的,还是你懂得多些。”

    过了会,林逸又问道:“地瓜,打雷是要下雨了,对吧。”

    大黄狗接着叫道:“汪、汪、汪。”

    林逸抱着它脖子道:“这话粗,理也粗,我喜欢,还是你最懂我心意。”

    若是老头在此定然会一脚将林逸踹飞过去,这他娘的教的是咋回事,这十余年圣贤书是白读了,天知道这狗儿和林逸说了些啥歪脖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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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南山上一直有群猴儿占山为王,这些猴儿像人,眼如悉胡,两颊塌陷有颊囊,屁股没有毛而尾短,属猕猴类,这林间的猴子就是比外面的猴子长得壮硕些,林逸时常拿些石子来与这些猴儿对扔,最喜欢的就是拿石子弹那猴儿的红屁股,扔几下惹的猴子呱呱大叫,就开心不已,这些猴儿就是调皮了些,手脚不干净,会时常来山下偷些东西,脾气有些暴躁,动不动就拿石头群起而攻之,林逸时常被猴儿用石子丢的到处躲,很是狼狈。

    这猴儿颇有灵性,会用自个去山间摘的野果子酿些酒喝,这酒香中带着些果香,似酒又不似酒,一口下肚云里雾里,很是甘甜,喝下去这丹田之内有如火烧,其气有益增之感,老头时常去偷舀了碗下肚,戏称这为“猴儿酒”,更扬言说其上珍贵之料数十种,多喝有益,林逸尝过一口,没感觉出啥味道来,时常百无聊赖的就去偷,但还未成功过。

    今儿老头叫自个来取衣裳,定然是没安好心,那猴儿中有只猴王,很是厉害。

    林逸踏着山间树枝穿梭于林间,不时几只松鼠而过,倒是颇为静逸。

    猴儿的老窝就在那南山上一山洞中,猴儿酒就在那洞间一深陷石台中,足足三尺长,三尺深,不知是酿了多少年岁。

    山洞悬空十余丈,林逸攀爬而上,显得小心翼翼。

    刚于山脚之下寻了一圈未见着有那泼猴而拿了老头衣服,怕是就在这洞里,猴精头儿喜欢装人样。

    沐猴而冠,不足为王矣。

    洞前守的是两只放哨的猴儿,林逸踟蹰了一番,衣内抄出几根野蕉来,用藤枝一绑,嘿嘿一笑,抛了上去,这猴儿见着这东西果不其然的吱吱直叫,很是兴奋,林逸轻拉藤枝,诱这二猴,猴儿见抓不着,扑来,又拉,猴儿又抓不着,吱吱大叫有些愤怒。

    这果子渐近那崖边,见那两猴儿争抢没看着又是大力一扑,林逸反是将绳子用力一拉,两猴子直接跃出了山崖,见其下悬空,不由惨叫两声,摔了下去。

    林逸反手抽出两野蕉,剥了皮吃,就这般盯着两猴飘下去的身子傻乐,不过这崖下树丛众多,猴儿身小臂长,摔不死。

    跟我斗,还有些嫩。

    这老头话一放就是说一不二,认了死理,拿不到,以其心态,晚上就给我小心些,林逸怕极了其他张黑脸,这些年老头衣服被自个搓坏了好些件,他又不喜欢穿兽皮,所以这衣服每件都显尤为珍贵。

    洞内幽深不已,天然而成,刚进就显凉,四周多有植被,林逸持了个木棍,兜内揣了些石子,缓步而入,小心翼翼,这可不能让猴儿出声,那一会再要出这洞就是难上加难。

    这猴儿间分工倒是明确,不时有些公猴子出来巡视,林逸皆是以那野蕉引之,然后敲晕,屡试不爽,猴儿虽是精明,但还是止不住这一贪字。

    猴儿洞倒不是很深,随洞而入就进了山腹之中,其上开一小口,几缕阳光穿入,做采光之用,其下聚了一群的猴子,蹦跳于这洞中,跳着圈,林逸见着老头的衣服就披于其中一猴子身上,不过这衣服劈这猴儿身上还有些人样,内有一高台,是一独立的座,台上端坐一只大猴子,身子比其他猴子大一倍有余,体格壮硕,毛呈银灰色,这猴儿的生活倒是颇为欢乐,猴儿间自会角逐出头儿,看这大只的在这一群中已然立于不败之地,猴儿没事就剥一野蕉吃吃,很是乐哉,猴儿酒就在这台中间的石槽内,满满的一槽果子酒,这迷雾林内猴儿南面就这么一群,倒是无人来争地盘,生活倒是过的多姿多彩,林内野物多的是,也饿不着,对着动物来说,当属天堂。

    林逸现今就有些愁了,这该如何去取衣服,盘算着万一被一只猴儿发现,那么自然就逃不了了,也无其他些特殊的法子,这猴儿头颇为不好惹,狗急了还跳墙,何况这泼猴急了不知会闹腾出啥大事。

    林逸又是剥了根香蕉塞到嘴里,灵机一动,放火总行了吧!

    和这猴子差了二十步距。

    手捏剑诀,二尺火舌腾于指尖之上,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