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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SILS】信

    “tomydearauthor:你好,聪明伶俐而又可爱乖巧的author距离那场《黎明》的表演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虽然自那以后我工作繁忙,在雾城的时间屈指可数,我时常在几个城市之间来回奔波,完全挤压不出时间来好好地休息一下,更不要提再来看看你。可是,每当我因为烦心之事而辗转反侧,每当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仰望纯白色的天花板,每当在深夜之中聆听时钟的摆动,细数着过去的秒数,我都会想起你。更准确地来说——是想起了那首动人的歌谣,而后,再想起你。你可能不知道吧,那是我人生中听过的最为美妙的曲子,如同一般,在我听见的第一秒,就让我欲罢不能。那仿佛一种毒药,是无法戒掉的瘾。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场景。对于我而言,我认为,我曾经想过,我是被神明抛弃了的信徒。我日夜虔诚地祈祷,在曾经辉煌之时我对祂敬重,而当我落魄贫瘠之际,我也从不吝啬将我的所有奉献给祂,可是我却什么都没得到。眼见着身边的人渐渐地得偿所愿,而我却一如既往,我感到不甘心。所以,我是去与神明道别的,在遇见你的那一天,我本是要彻底地离开我的信仰的。然后我遇见了你,我觉得我又开始重新相信神的福祉了,原来我并不是被抛弃了,只是我还没有遇见,神明为我指下的那一场际遇罢了。很庆幸找到了你,我的孩子。抱歉,似乎我在心里面写了太多废话,请原谅我的这份过失,因为我是怀着激动却又忐忑不安的心情写下这封信的,我难以控制我的情绪。似乎说了那么久,还未能介绍我的身份。不知道孩子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那天在教堂门外给你送花的先生,当时你因为不小心摔倒了地上,你的一位朋友还在旁边嘲笑,我看见你艰难地从地上站起来,全身上下都被泥土弄脏了,你的膝盖上有一块血淋淋的伤口,我一个成年人看上去都觉得痛。可是你没有哭闹,只是沉默地从地上爬起来,看了一眼你的朋友,什么也没说。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对你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也有了,我想要保护他的想法。于是,我上前送你了一支白蔷薇花,向你表达了关怀。你警惕地看着我,拒绝我要带你去医务室看看的提议,却在收到花的那一刻,露出了灿烂而又天真的笑容。我知道,你收到它很开心,任何人都会觉得愉悦,因为这是神明的旨意。我叫danielcraig,是一位经营酒庄的企业家,我曾经有一位妻子,我很爱她,可是她因病去死了。她未能在生前留下一个孩子作为我的念想,可是她很希望我不孤单。我在做下这个决定之前,思量过了很多,我做过许多准备,我想我现在应该有资格了。我想要收养你,想要给你一个新的家庭,我们成为彼此最为亲密的人,我们一同陪伴这剩下的漫长岁月。我想我的妻子也一定很喜欢你,如果她还在的话。这是我的愿望,也是她的愿望,但是无论如何,我都尊重你的决定。author,我想你一定吃过很难多苦头,你的眼睛不会骗人,当我第一次在舞台上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内心的真实欲望。我想,你不会拒绝我,但是你可能不会在收到这封信的第一时间,就答应我。我给你足够的时间去想,你的未来由你自己来决定,你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你就去自己争取,而我,绝不会逼迫你。我会默默的支持你的,因为你是我人生的一束光,照亮了我原本黑暗的世界,如果没有你,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我。我很感激你,author如果我们成为家人,我想我们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这都取决于你。我会满怀欣喜地一直等待着你的回信。rbestfrienddanielcraig”君瑶将从日记本里面掉落出来的那封之前从未见过的信轻轻拆开,它看上去并没有被人阅读过,因为信封封口的位置,还被胶水死死地黏住。

    信封看上去十分完整,纸张也是光滑的,这都在证明着,它还未被人开启并阅读过。

    这封信,或许是danielcraig才写好不久,还没来得及寄出去。

    君瑶仔细地将信件内容通读一遍,却觉得这封信好像没什么线索,它就是一封普通的信件,是一位收养人在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想要去收养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而写下的一封真诚的信。

    如果真要说它有什么地方奇怪的话,大概就是这封信的措辞吧。danielcraig虽然说着尊重和支持这个名为author的孩子的任何决定,却又明里暗里都在表达着,你同意被我收养,成为我的孩子,和我当一家人,是最好的选择。

    这大概就是最为怪异的地方吧。许轻染就站在君瑶的身边,在那封信掉落出来后,他便看着君瑶将它拆开,然后聚精会神地阅读。

    或许君瑶自己都没发现,她将信拆出来后有一个下意识往旁边递的动作,而自己也很有默契地伸手接过那个空壳信封,仔细地研究起来。

    完全崭新的没有被拆封过的信封。只是这纸面摸起来,有点粗糙的感觉。

    君瑶在这个时候已经看完了信上的内容,她似乎并没有找到什么特别的线索,手再一次往旁边递过去,许轻染便很自然地接过那封信。

    手接触到信纸的那一瞬间,他愣了一下。这纸……摸上去又粗糙有很薄,总觉得有哪里很奇怪啊。

    许轻染皱紧了眉头,注意力迟迟没有放在那饱含情感的内容上,而是查看起了这张纸。

    daniel是用钢笔写的信,这大概是遗留下来的贵族习俗吧,即便是在西方上流社会贵族体系名存实亡的今日,这些原本拥有过这样一个身份的人们,还是会不可避免地不知不觉地这样做。

    信纸上散发着一股十分好闻的墨香味,许轻染能辨别出来,这是有着百年名号的某着名钢笔墨水厂的产品,它的味道,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嗅觉商标,只要人们闻见它的味道,就能辨别出来。

    只是——这种香味,在刚写下后不久的纸上是留存不下来的,它就如同着这个厂牌的历史一般,时间越久远,越会散发出香味。

    这封信,应该依旧写下很久很久了。许轻染终于明白自己在摸到信封和手里面的那张信纸时,那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从何而来了。

    信纸颜色虽然没有泛黄,以此来彰显其年代的久远,它的手感却暴露了。

    和方才许轻染看的那本日记一样,手里的纸,与日记本上的纸,都是一样的触感,而日记本上的最早记录时间为1981年,也就是说,自己手里面的这封信,很可能也存在了五十多年。

    “这封信虽然没被拆过,可是也已经被写下很久了。寄件人就是死者danielcraig,他因为某个原因迟迟未能将手里面的信送出去,然后一直将它留到了现在。”许轻染想明白这层逻辑之后,立刻将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