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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全方位的不要脸


    “她妈在家……”

    “就是那个把她往楼下一扔,让她一个人蹦回家去的妈?”

    空气非常尴尬,文所长再次出言和稀泥:“好了好了,都少说两句。沈三强啊,你就回去吧,这事儿呢,我们冤不了你,也冤不了沈乖乖。你还是要相信我们,好吧?”

    沈三强就是相信他们,所以心情才格外不好。

    他神思涣散地离开了派出所,回到家中,妻子和儿子都不在家,而这间小小的出租房,让他觉得有些窒息。

    他一屁股坐在床上,目光放空,突然扫到床头柜上沈乖乖的书包,脸上迅速现过一丝狰狞。

    他提起那只粉红色的书包,将里头的书本通通倒了出来,使劲撕成碎屑。

    然后还不解恨似的,将书包丢在地上,狠狠地又踢又踩,仿佛被踩着的,是那个让他丢脸、可能还要送他去坐牢的孽种。

    但孽种本孽,此刻根本感觉不到他的滔天愤怒。

    李微熹坐在长沙发上,乖巧安静地活像一个仓鼠,有人走过路过都挣扎着站起身来笑一笑,看上去有一种小心翼翼的讨好感。

    这种表情出现在孩子身上,会让人怜惜她的经历。

    于是民警们几乎每人都告诉了她一遍:“你坐着就可以了,别站起来。”

    有些凑巧没什么事儿的,还来和她聊两句,问问她的腿,问问她的学习。

    如果是真正的沈乖乖在这里,大概只会从这些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的关怀中感到一丝温暖,甚至联想到自己的身世,再哭上一阵子也不奇怪。

    但李微熹没心思自怜——她的心情很平静,这是曾经商场争锋的经历留给她的财富。如果在短暂的胜利后不能迅速冷静下来应对之后的挑战,一切都还会输回去。

    目前小胜一场,还不坏。

    但不能就此满足。

    意外出现的“弟弟”,给了她寻死觅活闹出大事、暂时离开沈家的机会,但理论上说,她仍然是沈三强夫妇的女儿。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等她和父母决裂的“冲动”过去,派出所也不能继续留下她。

    她还是得回家。

    到那一天,情况不会比现在好多少,甚至可能更差——沈三强想骗她回家,可能是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所以现在扮演出一幅慈父面貌。

    但只要她真的回了家,房门一关,他们是一家三口,她是什么?

    他们想收拾她,她能怎么样?

    所以唯一的生路在——不回家。

    有什么法子能让自己永远不回那个家呢?得想法子换个抚养人,再不然去孤儿院也行,只要别天天和极品待在一起,她就有希望好好读书改变命运!

    如果能证明他们虐待了沈乖乖的事实,是不是就可以上诉到法院,取消他们的监护资格?

    但怎么才是符合法律定义的“虐待”呢?这李微熹是真的不知道了。

    她记得上一世看过的社会新闻,仿佛每个被确定了虐待孩子的案件里,那孩子都被欺负得很惨——骨折、脑震荡,甚至死掉。

    虽然,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倒是真能坐实他们虐待,但她也不可能为取得证据,送上门去让他们打一遍啊。

    要是有电脑就好了,能上网查查,不就是几分钟的事情吗?或者,没有电脑,能去新华书店看看法律小本子也成啊。

    偏偏现在她啥都干不了……李微熹深感沮丧,低着个脑袋,恰好一名警察小哥路过:“啊,沈乖乖,你是不是觉得挺无聊的?茶几下头有报纸,你自己看会儿故事吧。”

    派出所订的报纸,有讲刑侦的,有讲司法的,内行人看门道,外行人也能看热闹。警察小哥原本是想让沈乖乖看看,这世界上有的是比她还惨的人,所以她应当鼓起勇气面对生活的毒打。

    不过,或许是沈乖乖倒霉许久之后终于攒下了一些人品,李微熹抽出的第一张《xx法制》里,就有一篇《也论虐待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