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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一夜

    钱有水的家在京都一所高档别墅区,就连进入小区大门都是钱有水亲自出来才将李福斯接进去。

按说住在这种地方,家里一般都会雇佣一到两个佣人,也并非必须业主本人出门迎接客人,否则这些分分钟几百万进账的社会精英早就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了。

李福斯诧异的是,钱有水家竟然连一个保姆都没有,偌大一个复式别墅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住。据他说,自己的老婆死得早,连个孩子也没留下,也不习惯受人伺候,包括一日三餐都是自己亲自动手解决的。

别人的家事,李福斯不好多说什么,背着一只双肩背包踏进了钱有水的家门。

入门第一眼,钱有水就让李福斯见识到了什么叫暴发户。

从玄关到客厅,视线一直顺着螺旋楼梯延申到黑暗的二楼通道,没有一样装饰、家具不在闪闪发亮,处处挥发着炫耀的酸臭味儿。

若用一句话总结便是,这座宅子里的所有东西,什么贵用什么,能用金子绝不用银子,就连李福斯都敢替钱有水打保票,不管是墙上挂的的名人字画,还是地上摆的金盆银盏,但凡是假货,有一件,李福斯就吃一件。

钱有水见李福斯看他的眼神变化,嘴上说着见笑见笑,得意洋洋的样子却根本掩饰不住。

“当初发家时见识浅陋,才干了这些不着调的糗事。”

李福斯张口无声,头颅微微后仰,指着钱有水一副嵌在纯金相框里的写真照问道:“就不怕露财以后,被贼人惦记吗?”

钱有水反手向后,直了直腰杆,似乎在倒开门酒馆被摔到的地方还有点疼,状似随意道:“呵呵,照片不值几个钱,丢了再拍一张便是。”

李福斯闭上嘴,无声鼓掌,也不用钱有水带路,自行去往客厅。

客厅的结构和布局都很怪异,李福斯也是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客厅竟然是通过一道门才进来的,也就是说,客厅和餐厅被一堵墙隔了开来,反过来看,也可以理解为将一个大房间改造成了客厅。

按说一座别墅绝不至于因为空间大小的原因行此下策,而且,客厅的四面墙就像倒开门酒馆四方铺满酒架的布局类似,钱有水将这里的四面墙全都设计成嵌入式鱼箱,这样一来,坐在客厅中央的沙发上就好似身处海底水晶宫一般。

那水箱的玻璃还是防弹的,水中的布置更不用说,水草、沙石、珊瑚,该有的一应具有,俨然一处微型的水底世界,但水箱中的鱼类却只有一种,一种体型只有拇指大小,形状酷似蒲扇一样的青红色淡水鱼,整整四面水箱中的蒲扇鱼数量,至少上千只。

若在别处,李福斯绝对会将其当作腌制下饭菜的食材,而不是一种观赏鱼,但钱有水的解释天衣无缝。

“唉,不瞒小道长,咱老钱发家不过十年。十年前,我还是海滨一座小渔村中的渔夫,一座破屋、一条破船、还有一个人老珠黄的婆娘就是老钱的全部家当。那时候穷啊,打上来的大鱼要卖钱,不舍得吃,就经常用这种蒲扇鱼当下饭菜,那会儿都吃到了见着这玩意儿就想吐的地步。发家后,我就养了一批在家里,用最高级的水箱供着它们,目的就是提醒自己,我就像它们一样,表面穿金戴银,内里不过还是一个渔夫而已,人呐,不能忘本!”

李福斯闻言讶然道:“果然。”

钱有水想问什么果然,李福斯没理他,又把厨房等地看了一圈,问道:“楼上是卧室吧?”

钱有水点头,李福斯说道:“那就请您取套被褥下来,今晚我就睡在客厅沙发了。”

钱有水闻言脸色犹豫,李福斯解释道:“不用觉得待客不周,首先我不是客人,是奉师命来保护你的,其次,客厅的位置在整栋别墅居中,更方便我监护四方,懂我的意思吧?”

钱有水这才答应,上楼去取被褥。

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李福斯立刻打开身边的双肩背,一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从中扑腾而出,正是白天散养在酒馆门前老槐树下的那只芦花。

芦花大公鸡抖了抖身子,先将一些翻褶的羽毛掸平,这才转动鸡头,在原地绕圆看遍四方,除了李福斯外,没人看见这只芦花大公鸡的眼睛此时竟是死灰般的银色。

这期间,远在楼上房间的钱有水突然有一种被深渊注视的错觉,而且是那种一丝不挂,连肉体都被看透的状态。

哪怕是普通人在睡觉的时候,心理和身体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戒备。钱有水这些日子每天都在担心着噩梦的降临,心防更重,所以当那一瞬间被“视线”撕毁掉所有伪装,好似引颈受戮一般时,钱有水的前后衣襟当即被冷汗沁透,后怕和惊疑接踵而至。

等到眼中银色消散,大公鸡看向李福斯,竟然口吐人言,声音尖细道:“没有魂灵的气息。”

钱有水白天在老槐树下和刚刚的感觉都是对的,宛若“深渊的注视”和“魂灵受到的吸引”都来自这只看似普通的禽鸡,然而它曾经还有一个名字,食邪。

“但是这里有荒古的气息,很淡,可能是第二代或者第三代的荒兽。”

食邪是上古妖兽,它所说的荒古,便是信史时代之前的那段岁月,荒兽一词,也由此而来,但那时候妖和兽并没有划分的这般细致,被先民统称为妖兽。

李福斯闻言道:“这么一来,既不是魂灵作祟,更不可能是没有灵智的变种怪,也就只能是荒怪了。好了,你先回吧,别被姓钱的发现。”

食邪在荒古年间也是极稀罕的异兽,单以魂灵为食,尤喜恶灵之味,故称食邪。这只食邪是怎么留在李家的,已经不得而知,但若是它能恢复到巅峰状态,身份肯定是万年老妖那个级别的。

芦花大公鸡来此的目的只是帮李福斯确定魂灵一事,它对缉杀荒怪可一点兴趣没有,施施然依言离开。

剩下李福斯独自站在水箱前看着里面的蒲扇鱼成群游曳,默默思量着。